編輯:北京凌鷹起重 瀏覽:2071 時間:2023-08-01
超速保護裝置中提到了安全制動器,其結構型式見圖2。標準規定當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大于5t時,電動葫蘆除設置一個工作制動器外,還應設置安全制動器,且設置在電動葫蘆的低速級上(當起重機額定起重量小于或等于5t時,也宜在低速級上設置安全制動器,否則電動葫蘆應按1.5倍額定起重量設計),并要求在正常作業時,安全制動器應在高速軸制動器閉合后延時閉合,其延時動作時間可調,進行緊急制動時,安全制動器應立即動作。
安全制動器的檢驗方法為提升額定載荷,人為調整錐形制動器,使其自由墜落過程中觸發安全制動器,觀察負載是否可靠制停,或者將電動葫蘆原有控制系統進行升級改造,選取變頻調速方式,通過人為調高供電頻率實現起升電機加速旋轉,從而驅動卷筒加速,觸發安全制動器動作。
制動器控制應考慮兩種情況,一種是與電動機同時控制的控制器,另一種是與電動機分開控制的制動器。
與電動機同時控制的制動器:與電動機同時控制的制動器線路應設有保護裝置,在出現故障時能迅速切斷電動機和制動器的電源 ;如電動機接至制動器的導線長度不大于 5m,制動器可不單獨設這樣的保護,而電動葫蘆本身含電動機與制動器一體,其連接導線長度自然不會大于 5m,故不需設置保護裝置。
與電動機分開控制的制動器:與電動機分開控制的制動器的控制要采取預防措施,使得起動和制動時不出現任何失控的運動 ;如有電氣制動,機械制動應在電氣制動之后作用 ;電動機通電時制動器不得抱閘,短暫過渡狀態除外 ;制動器的控制應采取防止因一個接觸器損壞、粘連造成控制失效的措施。目前市場上大多數電動葫蘆(包括冶金葫蘆)的工作制動器采用的是錐形制動器,屬于與電動機同時控制的一種機械制動器,故電動葫蘆的工作制動器不需設置預防措施。
安全制動器的控制:由于安全制動器是晚于工作制動器動作,故安全制動器的控制肯定是與電動機分開的。故安全制動器的控制,都應有防止因一個接觸器損壞、粘連造成控制失效的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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