編輯:北京凌鷹起重 瀏覽:3251 時間:2020-09-21
電動葫蘆是工廠、礦山、港口、倉庫、貨場、商店等常用的起重設備之一,是提高勞動效率,改善勞動條件的必備機械。電動葫蘆的安全使用操作規(guī)程如下:
電動葫蘆是工廠、礦山、港口、倉庫、貨場、商店等常用的起重設備之一,是提高勞動效率,改善勞動條件的必備機械。電動葫蘆的安全使用操作規(guī)程如下:
1、電動葫蘆必須有專人操作,持證上崗,操作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(guī)程并嚴格遵守有關規(guī)定。
2、新安裝或經(jīng)拆檢后安裝的電動葫蘆,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(shù)次,但在未安裝完畢前,切忌通電試轉。
3、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%,起升離地面約100毫米,10分鐘的靜負荷試驗,并檢查是否正常。
4、開動前認真檢查設備的機械、電氣、鋼絲繩、吊鉤、限位器等,是否完好可靠。
5、不得超負荷超吊,起吊時,手不準握在繩索與物體之間,吊物上升時嚴防撞頂。
6、起吊物件時嚴禁超重及吊物下站人。捆扎應牢固,在物件的棱角決口處,應設墊襯保護。
7、起吊物上禁止乘人,另不要將電動葫蘆作為電梯的起升機構用來載人。
8、請將葫蘆移動到物體正上方再起吊,不得斜吊,起吊物體、吊鉤在搖擺狀態(tài)下不能起吊。
9、使用拖掛線電氣開關啟動,絕緣必須良好,正確按動電鈕,注意站立位置。
10、單軌電動葫蘆在軌道轉彎處或接近軌道盡頭時,必須減速運行。
11、在使用中,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(huán)境下,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(shù)的情況下使用。
12、安裝調(diào)試和維護時,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,當?shù)蹉^升至上極限位置時,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于50mm。當?shù)蹉^降至下極限位置時,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,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。
13、電動葫蘆使用中必須保持足夠的潤滑油,并保持潤滑油的干凈,不應含有雜質(zhì)和污垢。
14、10-20噸電動葫蘆在長時間連續(xù)運轉后,可能出現(xiàn)自動斷電現(xiàn)象,這屬于電機的過熱保護功能,此時可以下降,過一段時間,待電機冷卻下來后即可繼續(xù)工作。
15、電動葫蘆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于空中,防止兩件產(chǎn)生變形。
公司地址:北京市昌平區(qū)東小口
聯(lián)系電話:400-0126-008 傳真:010-65800835
郵箱:beijinglingying@126.com
郵編:102200 網(wǎng)站地圖